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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真人电子元件济南轨道交通条例征意见 使用电子设备禁止外放声音
2023-04-13 23:29:12
半岛真人4月12日,济南市司法局将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起草并报送审查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起草说明显示,当前,我市轨道交通已运营3条线条线路及新建至济阳有轨电车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在建线公里。济南城市轨道交通的开通对于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提升省会辐射带动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的法律条文已不能适应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实现我市城市轨道交通法治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于2023年被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为立法计划中的审议类项目。经过多轮专题研究,充分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七十四条。涉及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规划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较多且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其他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规范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期建设方、相关方、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时期易出现的规划、建设纠纷明确了处理思路。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等运营管理事宜的主体。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如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时刻与运行状况、票价制定、票务管理、影响安全的乘客禁止性规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范。
记者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妥善处理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泉水保护、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要求的关系,凸显了泉城特色。
其中损坏或可能损坏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运营安全的行为被禁止,如拦截列车;阻碍站台门、车门正常运行,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投掷物品;攀爬或者跨越围墙、围栏、护栏、护网、通风亭、闸机、站台门等;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五米范围内堆放物品、摆设摊点、乱停车辆、揽客拉客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五十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损坏列车、隧道、轨道、路基、车站、高架、通风亭、变电站等设施设备;损坏或者干扰机电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伪造、毁损、遮盖或者移动安全、消防警示标志和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以及防护监视等设备;损坏城市轨道交通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擅自在高架桥梁及附属结构上钻孔打眼,搭设电线或者其他承力绳索,设置附着物等。
同时,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设施容貌电子元件、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这些行为也被禁止,如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进行歌舞表演、派发印刷品或者从事宣传销售活动;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堆放物品或者停放车辆;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乞讨,卖艺,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捡拾废旧物品;在列车车厢内进食;使用燃油、燃气类、体积或者重量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轮椅车或其他不符合乘客守则规定的代步车;违反《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规定携带禁止、限制携带物品进站、乘车;携带活禽和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使用滑轮鞋半岛真人、滑板等进站半岛真人、乘车;携带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乘车等。
在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相关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行为包括在客流量激增时,未采取相应措施组织疏散、换乘、疏解客流;未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
违反规定损坏、冒用城市轨道交通标识、标志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保护区内从事作业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消除影响,可以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陈彤彤)